金融租賃公司轉讓有哪些流程
金融租賃公司轉讓
對目標金融租賃公司進行全方位調查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其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本次轉讓并放棄優先購買權,并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后生效;其二,金融租賃公司轉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后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金融租賃公司其他股東。
2、金融租賃公司轉讓價格的確定。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出價;第二,以審計、評估的金融租賃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第三,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第四,通過招標、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
金融租賃公司轉讓方通知金融租賃公司其他股東金融租賃公司轉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我國《公司法》規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并及時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金融租賃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根據新《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
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并監督轉讓合同履行。
金融租賃公司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辦理金融租賃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此外,辦理金融租賃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金融租賃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東資格確認之訴。
對于金融租賃公司一定要注意其債務問題,若虧欠太多則應在轉讓協議中規定債務償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