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個稅計算案例
股權轉讓個稅計算案例
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一個具體的案例來了解股權轉讓個稅計算。

1、股權轉讓個稅計算案例基本情況
某地稅務分局通過第三方數據得知股東李某在2015年7月18日轉讓被投資企業A公司股權1000萬元,未有相應的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入庫,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后經約談詢問,A公司原股東張某于2015年6月18日與李某某簽訂關于轉讓被投資企業A公司的股權協議,轉讓股權占被投資企業A公司注冊資本(實收資本2000萬元)比例為50%、轉讓方式為無償轉讓,實際于2015年8月21日至工商局辦理股東變更。
根據李某提供的A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前A公司章程、2015年6月財務報表、轉讓方及受讓方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資料。被投資企業A公司2015年6月資產負債表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所有者權益期末數分別是687357.63元、68000元、10755357.63元,資產期末總額為18082619.72元,其中固定資產5182193.76元、無形資產3000600元。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67號公告)第十二條,風險應對人員認定本次股權收入明顯偏低。經與李某繼續深入約談,因受讓人李某某與出讓人張某系舅甥關系,故股權轉讓時張某認為無需繳稅,未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何核定征收
因被投資企業A公司2015年末房屋賬面價值為2406400元、土地賬面價值為3000600 元,合計為5407000元,占總資產比例為29.9%。根據67號公告相關規定: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經評估,價值時點為2015年6月30日,A公司房屋評估價值為2490840元、土地評估價值2912130元,合計為5402970元。房屋土地的評估價值5402970與企業賬面價值5407000元比較,未發生增值。故A公司每股凈資產為10755357.63/10000000=1.075535763元,本次股權轉讓收入為1.075535763*5000000=5377678.82元。張某以現金方式取得股權5000000元,本次股權轉讓發生相關費用2500元,故本次轉讓股權原值為5002500元。張某本次股權轉讓所得為5377678.82-5002500=375178.82元,應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375178.82*20%=75035.76元。
張某后于2016年3月2日通過自查查補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75035.76元,并繳納相應的滯納金7203.43元。
通過以上的案例分析,大家現在明白股權轉讓個稅怎么計算了嗎?還不是很清楚的話,繼續關注小編的其他關于股權轉讓個稅計算的文章吧。
